成都市质量管理协会
关于评选2022年度成都市质量管理协会
质量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
各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:
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,弘扬新时代质量精神、传播质量发展正能量,激励会员单位创先争优,总结经验、表彰先进,发挥优秀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典型示范作用,根据《成都市质量管理协会质量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决定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质量管理协会质量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(以下简称“质量管理先进”)评选表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质量管理先进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水平突出、社会经济效益明显,具有显著行业质量标杆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,以及质量工作成效显著,对促进全市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。申报组织和个人须是成都市质量管理协会会员单位、个人,符合评选条件者均可申报。
(一)参评组织范围:共3类组织,包括制造业、工程建设行业、服务业生产经营组织。
(二)参评个人范围:包括各行业领域一线工作人员、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领域专家学者。
二、评选内容
(一)评选质量管理先进单位
(二)评选质量管理先进个人
三、申报条件
(一)组织申报条件
1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,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、法规,合法经营,遵纪守法,市场行为规范。
2、企业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,锐意改革、积极进取,经营状况良好,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在全市同行业的前列。
3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高,基础工作扎实,管理制度完善,注重质量人才开发和培训。
4、产品/服务质量合格率市内先进,无国家、省级、市级质量抽查不合格。
5、ISO9001、ISO14001、IS045001等管理体系健全,并持续保持有效。
6、无不良行为记录。
7、无安全质量事故。
(二)个人申报条件
1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2、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或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,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或方法。
3、有较强的质量创新和改进意识,在质量管理或实践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、经验或成果,在提高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、推动工艺和技能改进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。
4、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,近3年内无违法、违规、违纪行为。
5、申报个人如为组织最高管理者,其所有组织近3年内无质量安全等事故且无重大质量投诉。
四、评选程序
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按照自下而上、专家评选、民主择优方式进行,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两次审核,拟表彰名单公示制度。
(一)优秀单位由会员单位自荐申报。
(二)优秀个人由个人会员自荐申报或团体会员推荐本单位候选人1-2名。
(三)成质协质量管理先进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评选条件,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提出初审推荐对象名单,然后组织专家对初审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复审,并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,报请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后,在协会官网、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。
(四)公示过程中,如遇推荐对象存在异议情况,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调查核实,并提出处理意见。经公示无异议后,报评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表彰对象。
(五)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授予“先进单位”、“先进个人”称号,颁发奖牌证书。
(六)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五、申报材料
(一)2023年3月10日前,各会员单位组织填写申报表(附件1、附件2),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,寄递至成质协(质量管理先进评选)领导小组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cqcamsc@126.com。
(二)申报材料应附必要的证明支撑材料,各会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。如发现虚假材料,将取消该单位/个人评选资格;已公布表彰名单、颁发证书奖牌的,予以撤销和收回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成质协会员培训部 胡婷
电话: 028-85573256
邮箱:cqcamsc@126.com
地址: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号红牌楼广场2号楼915
附件1:质量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http://pmo544f1d.pic17.websiteonline.cn/upload/96od.docx
附件2: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http://pmo544f1d.pic17.websiteonline.cn/upload/elsb.docx
成都市质量管理协会
2023年2月13日